17_安全稳定处
 学校首页 | 本站首页 | 部门简介 | 新闻中心 | 法规制度 | 党建动态 | 平安校园 | 平安建设 | 办事指南 | 下载中心 | 法律讲座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下载中心
物资出门证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入...
外国留学生信息统计表(模板)
公派留学生信息统计表(模板)
学校教职工信息统计表(模板)
校园110报警电话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窦家山36号
部办公室电话:
各校区报警电话
本部:0931-8681938
西校区:
Email: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规定
2016-12-01 10: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近年我院大门口虽实行半封闭管理,并且每日有士官生配合保卫处执勤,但长期以来,学生进出校门仍然存在自由散漫、态度蛮横、不服从管理的现象,给学生管理和保卫工作带来较大难度,也给学生安全埋下一定隐患。为使我院校门口管理更加顺畅、秩序更加井然、减少和杜绝学生各类安全问题的发生,特制定此办法。请各系积极配合、严格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领导小组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保卫处处长

成员:学生工作处、团委、保卫处、采矿工程系、地质工程系、气象系、机电工程系、水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冶金工程系、测绘与地理信息系、应用化工系、民族工艺系、财经商贸系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条在校所有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院大门开放出入时间,即:周一至周五:中午:11:40—14:30;下午:16:40—20:00;周六:;周六:;周六:6:30—22:00;周日:;周日:;周日:6:30—20:00,其他,其他时间不得随意进出。时间不得随意进出。时间不得随意进出。

第三条学生须遵守《学院学生请销假制度》,周一至周五上课期间学生出入校门一律凭所在系必须加盖系公章的请假条,一式两份(所在系、学生各一份),出校门时学生主动交保安查验,查验后由学生保管,返校时出示请假条进入校园,无公章按无效请假条处理,不予出校门。

第四条对于不在校门开放时间,尤其是在夜间22:00以后(晚归)进入校园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配合检查登记后方可进入;若未携带者则必须由该系年级辅导员或系总值班人员亲自到门卫处核实学生身份,如若属实则领回校内并做相应批评教育,晚归原因须于次日报学生工作处汇总;每学期晚归两次以上者,所在系需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学期综合素质测评、纪律处分等做相应处理,并计入大学生诚信档案。

第五条结合学生管理补充规定(兰资环院〔2011〕149号),若发现在校外饮酒后进入校门的学生,按规定严肃处理;若发现与校内、外社会人员在校外饮酒后返回学校的学生,做同样处理,情节严重而寻衅滋事者从严处理本校学生,处理结果须于次日报学生工作处,校内社会人员核实身份后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教育或处理。

第六条如遇学生因不服从管理规定或要求、态度恶劣、寻衅滋事,与保卫人员、执勤士官生主动发生矛盾和冲突者,从严处理。

第七条严禁本校学生带领社会闲杂人等进入学校公寓、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场所或留宿,如发生盗窃、伤害他人等安全事故,则追究学生及相应辅导员、班主任的主要责任。

第八条夜间22:00以后,除遇学生突发疾病、意外受伤或其他安全事件,报院系总值班后由学院统一派车陪同送往医院的指定学生外,其余学生一律不予外出校门,特殊情况需由学生所在系部办理请假手续后带领方可出门。

第九条学生亲属驾驶社会车辆欲来校探望时,须先由学生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在学院大门口进行确认,认无误后其亲属方可进入校园进行探望。学生亲属必须在保卫处登记报备探望对象姓名、班级、宿舍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条严禁学生与辅导员、班主任在校内外喝酒,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学院相关管理考核办法,若发现则按规定作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各系值班人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应加强周末和节假日期间重点时段在校门口的检查和管理,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保卫处负责解释。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   备案号为:陇ICP备15001552号-1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窦家山36号(校本部)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1173号(西校区)